本文目录
- 1.股权转让需要验资
- 2.股权变更还需要验资报告
- 3.一般纳税人企业要进行股东变更
- 4.股权转让需要验资报告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
一、股权转让需要验资 吗 根据最新的审计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验资》,“验资”是指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基于此,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前者是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后者是对被审验单位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时的情况进行审验。很显然,在公司成立之后,只有在涉及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发生变化时,才需重新进行验资。关于这一点,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第20条和31条以及《 公司注册资本 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第6条也有明确规定。因此,除了 公司设立 登记时需要验资报告之外,在设立登记之后如果不发生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变更的话,应当不需要重新进行验资,工商局也无法律依据向申请人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二、相关法律 法规 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第五条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减轻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63号) (已于2006年6月23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所废止) 依据《 公司法 》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登记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经股东会通过,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股东转让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出让人已缴付公司的出资额,不必再向公司重新入资,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成为公司股东。 3、《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财会【2001】1067号 企业因出资者、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但注册资本金额不变,而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 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三、转让股权验资的内容 1、 公司名称 ; 2、公司类型; 3、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4、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6、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四、准备验资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向中方转让股权,中方申请购付汇支付外方股权转让价款时须向所在地外汇部门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原外商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须持下列材料向外汇部门申请;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验资》的相关法律可以看出,股权转让是需要验资的,股权转让的实质其实是股东的出资发生了变化,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资,只有在验资报告上体现出新股东成为出资人,工商局才肯做 股权变更 登记。
股权变更还需要验资报告
法律主观:
股权变更不需要验资报告,因为股权转让与公司资产的多少无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对内转让以及对外转让、书面转让以及非书面转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这是为了对抗的善意三人。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一般纳税人企业要进行股东变更
您好,股权转让变更的基本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6、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8、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9、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报告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报告,但是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全部转让股权工商局让出验资报告。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只有一个人转让股权的不用出验资报告。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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