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首次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的1号就可以生效了。当地地税部门确认该参保人员已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就会在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的一号就开始生效了。如果医疗保险生效前,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由单位负责。如果在原单位结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次月办理续保手续。还同时向当地地税部门缴纳自续保当月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那么该员工额医疗保险就不会被中断,如果中断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增收的基本基本医疗保险从当月的一号起生效。由于登记录入、保费托收延迟等原因使参保人员就医时未能刷卡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地税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缴费到款凭证;由于医保IC卡制作延误的,凭地税部门的缴费到款凭证和个人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签字盖章后,到相应的社保经办处结算待遇生效后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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