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照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
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广东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证书验证”(网址:http://www.eeagd.edu.cn/dzyz),对考生提交的成绩证书(电子版)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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