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调整的法律依据(违约金与赔偿损失能否同时主张)

在合同模板评审讨论中,对于同一违约事实,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为此,撰写备忘录,供参考。一、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一)法律原则的概念及功能法律原则是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是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法律原则对立法

违约金调整的法律依据(违约金与赔偿损失能否同时主张)

在合同模板评审讨论中,对于同一违约事实,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为此,撰写备忘录,供参考。

一、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及功能

法律原则是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是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法律原则对立法起到指导的作用,并且在法律实践当中,承担着指导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二)隐性法律原则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原则一般通过判例来确立;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原则通常会在制定法中明确列示,但制定法不可能列示全部法律原则,因此存在很多隐藏在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原则。立法者正是在这些法律原则的精神指导下进行立法工作。如果只知道法条,而不了解其背后的精神,也不会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法学理论,通常会对法条本身产生曲解,无法了解其真义。

(三)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

我国合同法中虽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法学界对此已达成共识:在我国合同法当中,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此一法律原则是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立法理念,在我国合同法的具体条文中得到了体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

(四)“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的形成

“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的确立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进程。在民法发展的早期,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一般以“同态复仇”的野蛮方式追究,进而发展到以多倍罚金的方式追究,最后才发展成“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制也经历了一个从宽到严的过程。起初,法律信奉“契约必须信守”的精神,只要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无论其方式和数额为何,法律一律予以认可。后来,人们逐渐发现毫无约束的约定违约责任会导致不公正的后果。比如,当事人约定,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在违约方身上割取一磅肉。因此,立法者开始考虑对约定违约责任进行限制。尤其是到了近代,哲学和经济学理论对法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违约责任的问题上,哲学上的交换正义以及经济学上的交易理论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交易理论认为,交易能增加社会整体福利,合同作为交易的重要手段应侧重于交易,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惩罚,而且,惩罚也不符合交换正义的理论。从此,“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逐渐成为各国违约责任乃至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二、惩罚性违约责任的适用范围

补偿性,是指赔偿的数额与造成损害的数额相等;惩罚性,是指赔偿的数额比造成损害的数额大。惩罚本身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了一些惩罚性的违约责任。但惩罚性的违约责任,一般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通常是一方存在恶意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三、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

考察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约定违约金时

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前段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约定违约金稍微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可以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后段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关于此款所述之“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作了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样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四、结论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根据法律推理理论,此种禁止也适用于上述第三点所述之其他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5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hjjp.com/n/70243.html

(0)
nan
上一篇 2021-12-25
下一篇 2021-12-25

相关推荐

  • 摆地摊赚钱吗(分享我的真实摆摊经历)

    一开始以为路边摊都很挣钱,但我摆了一个月的地摊,钱没赚到不说,还亏了1万多块钱。接下来我就说一下自己在路边摆摊的真实经历,希望能够给那些想要摆摊的人一点经验。因为腿部受伤回到家乡摆起了小地摊以前我是在一个工厂里做装卸工,平均下来一个月的工

    2021-11-22 创业分享
    0
  • 教你办理单身证明公证(民政局单身证明新政策)

    在买房、出国、迁户口的时候,有些人需要用到一个证明——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然而,自2015年

    2021-12-25
    0
  • 如何提升视力(怎么近视我想戴眼镜)

    随着各种电子产品的普及,视力下降成网为了多数人的通病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全世界有大约14亿人近视,其中中国就有6亿,形势非常严峻。中国小学生有45.7%的近视,初中生有74.4%,高中生83.3%左右。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组提高视力的超简单动作

    2021-11-16
    0
  • 假货和贴牌有区别吗(贴牌和正牌的区别)

    在行业内,有这样的一句话“西凤没有酒,必须躲着跑”,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老酒友都知道,西凤酒是曾经的老四大名酒,在当时名气也不逊色茅台,但是和茅台相比,就显得十分没落了,被远远甩在身后,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西凤酒销量十

    2021-11-23 创业分享
    0
  •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一个家庭能用几次公积金贷款)

    一、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几次?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款2次。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同一时刻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次贷款。也便是说不管同时买几套房子,贷款只能贷一次,并且家庭现已用公积金买了两房了,那就不能再运用公积金贷款了。二、公积金贷款银行一般

    2021-12-29
    0
  • yum配置本地源报错(linux安装yum源命令)

    概述由于网络限制,部分服务器不给阿里源访问权限了,那就只能搭建一下集团的私有yum仓库了,仅供参考。一、共享yum源YUM是“YellowdogUpdater,Modified”的缩写,是一个软件包管理器,YUM从指定的地方(相关网站的rpm包

    2021-12-04 创业分享
    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