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报
申请人向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初审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一址多照等情况进行重点实地查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报区(市)县人社部门。
(三)复审
区(市)县人社部门通过金保工程系统及工商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复审。
(四)公示
区(市)县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及其经营实体等公示7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市)县人社部门认定为符合条件补贴对象,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备案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报送上月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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