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的要求,成都市进一步完善“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在中考录取中,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等正面清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指标到校生或在录取中优先投档;
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
让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有利于破解唯分数论,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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