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如果是因为首次加盖不清楚,而造成盖了两次,是可以使用的。按照通用规定来说,开具的发票需要尽量做到按照规定的栏目、顺序、时间限制等,全部发票联都一次性如实加盖印章。但是当出现加盖不清楚的情况时,重复加盖发票专用章,依然是有效的。
发票盖章的相关规定
发票联和抵扣联都是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都需要按照编码顺序依次开具,填写相关项目,字迹清楚,内容属实,全部联次需要绑定一次打印,内容保持对应一致。而电子发票上已经具备了税控签名与企业的电子签章,因此电子发票打印出来之后,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了。专用发票的记账联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同时也不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只需填写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的项目明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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