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是小区内的业主共同选举产生的,那它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几种情况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
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时间已超过一年;
3、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
但是,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还会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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