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婚生子女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手续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可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落户地“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5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hjjp.com/n/911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