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
旧方案:《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发行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止。现行实施方案《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揭市教规〔2021〕1号)同时废止
《新方案》相对《现行方案》改动部分
1. 明确指标生报考资格,即报考指标到校的学生“应是符合我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新增“做好残疾人中考工作”项目,保障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权益。
3. 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地理两科调整到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
4. 英语科继续采用“笔试+听力”模式,探索“笔试+听说”考试模式。
5. 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面,强调“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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