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含8月31日,以下简称适龄儿童。)
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二)其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其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四)其父母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以下情况的适齡儿童不符合在江岸区享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江岸端口不提供登记通道:
1.户籍在武汉市内江岸区外的适龄儿童。
2.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均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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