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自考成绩预计将于2月26日公布。
特别提示:
1.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2.在2024年4月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课程安排中增加艺术概论(课程代码:00504)、采购项目管理(课程代码:03618)、社会心理学(课程代码:04265)、仓储技术和库存理论(课程代码:07729)等4门开考课程(详情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粤考办〔2024〕2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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