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发生多地重复缴费情况时,应遵循“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相应的个人账户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问:职工养老保险在两地重复缴纳了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当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实操中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清退其中一地重复的个人账户部分,清退原则一般建议保留高基数的个人账户部分,清退低基数的个人账户部分。
问: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纳了怎么办?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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