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保单位、各有关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18号)、《关于提高福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体检待遇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体检对象: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单位职工。
三、体检项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自行选择。
四、体检费用:
公务员健康体检费用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中支付,补助标准:一档对象1200元/人,二、三档对象1000元/人。健康体检费由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与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公务员健康体检补助当年度未享受的,可跨年度连续滚存使用,用于健康体检。
五、其他事项
请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医保就医凭证进行身份核对后登记体检。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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