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并按以下规定提交证件和资料: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死亡的,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他死亡证明材料及合法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或《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交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书面申请;委托单位办理的,需提交参保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交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书面申请;
个人账户余额优先使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放,如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注销的,可发放至参保人员其他国内银行账户或合法继承人国内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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