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参加职工医保且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
二、申请材料:
《济宁市男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承诺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产前检查发票(一般生育补助金在本市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均为直接联网结算;此处指非联网结算时所需材料)
三、结算渠道:
A.全市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即时报销;
B.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带申请材料办理;
C.“济宁医保”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在办事大厅中选择【我要办事】–选择【生育补贴】中的【生育医疗费补助(男职工)】—【在线办理】—阅读须知,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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