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省内通办”(年满十六岁
2.办事机构
就业、就学、居住地派出所
3.服务对象
申领人已办理居住证或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
4.受理范围
申请时已满16周岁,未在户籍地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四川户籍人员。
5.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地公安机关进行初审——推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发放证件
6.申报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受理地居住证;
(3)在受理地合法稳定就业的,社保缴费类型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6个月;在受理地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受理地连续就读的,具有正常学籍即可;符合受理地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受理地户籍的;
(4)申领人签署《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7.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8.承诺时限
选取在公安机关领取的,申领时限为30个工作日,选择邮政直通车的,申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9.办理地点
就业、就学、居住地派出所
10.监督电话
0830-319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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