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注: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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