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11月24日至12月13日,每天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方式:
(一)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所需材料到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申请成绩复核。
(二)邮寄申请:考生也可直接将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邮寄至广西南宁市柳园路6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楼一楼106办公室,收件人为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771-5390950、0771-53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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