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才购房契税补贴申请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位要求
在镇江市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在市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二)人才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的A-G类人才(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自住商品住房。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镇江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A、B类人才无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三、补贴标准
A-F类人才: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G类人才: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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