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
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确立劳动关系形式上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种类区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中途跳槽不算)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例外情形,如有需要我另行补充)
有一种例外情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且用人单位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用工形式有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与单位建立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1个月。否则公司会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但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做狭义理解,不单单是指以纸张形式展现的合同。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在司法裁判实践中,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其效力是被认可的。
但是如单纯的以电子合同作为凭证的话,应当符合《劳动合同》关于必备条款的要求,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此之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且,还要有证据证明电子合同的双方确属本人及公司,这个可以通过公司官方邮箱和个人邮箱的往来通信判断。在邮件沟通中,要注意确认身份。
而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的话,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一定要求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订立合同的形式与用工形式有关,但无论是否签订或者签订何种形式的合同,都要留心相关证据资料的保存与收集,有备无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5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hjjp.com/n/612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