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主角名是什么,焚书坑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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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焚书坑儒的主角名是什么
秦始皇 焚书坑儒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二、焚书坑儒的主角是什么。
1、焚书坑儒的主角是秦始皇。
2、简介 焚书坑儒,指“焚诗书,坑术士”,西晋之后称“焚书坑儒”。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此即为“焚书”。
“坑儒”一词出处是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在此之前《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支持“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由“诸生皆诵法孔子”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术士,但大多数是“诵法孔子”的儒生。
3、实质 “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
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
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
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为了加强思想控制,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发布焚书令,规定除政府外,民间只准留下有关医药、占卜和种植的书,其他书都烧掉。
以后再有谈论儒家诗书的都要判处死刑。
他有暗中把批评他的一批儒生,在咸阳活埋。
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坑儒。
嬴政杀读书人秦始皇被坑的儒学
三、焚书坑儒是什么时候的事
答:焚书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从现有资料看,其起因和结局似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年,秦始皇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等70余人前为寿,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了一些过头的颂扬话,诸如“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等。这些话作为“颂辞”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但过于“较真”的博士淳于越则深不以为然。他反驳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拂弼,何以相救哉?”俨然以为秦王朝的巩固与发展不是对旧制度的彻底破坏,而是在旧有基础上的存旧图新,进行渐进的变革,充分利用旧有的传统和手段。淳于越的话确实带有一种复古主义的倾向,但稍经揣摩,其主观目的似乎并不是要否定秦王朝的统一事业,恰恰相反,而是出于对秦王朝能否持续发展的深沉忧虑而向统治者提出的忠告。作为最高统治者面对这种忠告应该抱有冷静的思考态度,择善而从。秦始皇是个蔑视儒家而推崇法家思想的人,他十分崇拜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主张:“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认为这才是富国强兵,超越三皇五帝的惟一妙法,所以对博士诸生的表现心有不满。丞相李斯对淳于越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并将问题推向极端。他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践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律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八则心非,出则巷议,夺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镑。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李斯这番利害析说,使始皇大为称是,准许了李斯提出的焚书的建议,即除去秦国的历史书籍以外,其他史书及《诗》、《书》、百家语之类全部烧毁的建议。除博士官掌管的图书和农书医书及求神问卜之书外,各地所有一切藏书全部交到当地官府烧毁。命令下达后30天之内不烧者,判刑服劳役。下令今后如还有人敢于议论诗书,判死刑。以古非今者全族处死。官吏知道而不揭发者治以同罪。李斯的一个建议,就使秦帝国统治所及之处,到处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30天,秦以前的古典文献,尽皆化为灰烬,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在秦始皇采取愚蠢的焚书措施后仅1年,又发生了“坑儒”惨剧。秦始皇知道,书虽然焚了,但人的思想无法焚掉,在自己的政权机构中,还有部分怀有复古思想的旧贵族掌管着文化事业,对这些人必须加以清除。但以什么为借口呢?秦始皇是一个具有多重性格的人,即有他披挂上阵,统率千军万马吞灭六国的雄勇气概,又有其迷信神仙,贪生怕死的怯弱心理。当他统一中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开始,他就迷上了神仙方术,重用方士,炼丹求药,不惜耗费巨额钱财,派人去远海深山寻求长生不死之药。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有两个替他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明知仙药根本就是没有的,他们无非是为了诈取富贵而已。时间已久,怕骗局终归败露,两人乃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听了这一消息,龙颜大怒,指责方士“韩众等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以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镑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转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并告知天下,以作惩戒。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坑儒”事件。坑儒事件并不只这一次,在此后又接连发生了第二次、第三次。《文献通考?学校考》云:始皇“又令冬种瓜丽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秦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计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各数十人。然此秦之于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秦始皇采取极其野蛮粗暴的方式“焚书坑儒”,希望以此残酷的手段达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充分体现了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残酷和皇帝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焚书摧残了自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所形成的文化繁荣局面,使祖国的文化宝库蒙受了灾难。坑儒则沉重地打击了儒家学派及广大知识分子,使法家学说完全官学化。而秦王朝就是因为独行法家严酷理论才导致速亡的。
四、焚书坑儒成语的主角名
“焚书坑儒”成语的主角是秦始皇。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焚书坑儒”一词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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