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多地长期居住备案
为因工作生活需要多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开放多地长期居住备案服务。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申请多地备案时, 不可使用承诺制备案,需提供有效异地安置认定材料、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或异地工作证明材料等。
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变更和取消业务。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 应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并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 认定资格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系统,方便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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