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省外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指南
一、申请条件
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二、申请材料
1、容缺受理承诺书(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2、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4、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5、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收费情况
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元。
五、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支持物流快递
是
七、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八、网办地址
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5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hjjp.com/n/748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