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出返晃人员管理的命令
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晃单位、国有企业在晃公司:
当前,正值外出人员返晃的高峰时期,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巩固提升s11竞猜县防控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外出返晃人员管理,下达如下命令:
1.深入排查,摸清底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干部职工中返晃人员由本单位负责排查登记;返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排查登记;经商、务工、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其他社会人员等返晃人员按照“四级干部集村部(社区、居委会)”的方式开展网格化管理,由所在村组(社区、居委会)负责排查登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学校、村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返晃人员健康管理台账,主动上门服务,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类返晃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组(社区、居委会)报告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和行踪等事项。
2.疫区返晃人员管理。返晃人员中有疫区(湖北)旅居史的一律劝返,劝返不了的一律送至县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送县人民医院就诊。
3.非疫区返晃人员管理。非疫区返晃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14天,由所在单位或乡镇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送县人民医院诊断,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排查出的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含大数据反馈)的管理。时间超过14天体温正常且无症状者,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0天,并由卫健部门做核酸检测;未超过14天者,实行定点集中隔离。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一律送县人民医院就诊。
5.在晃人员的管理。在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新晃,各单位负责管理。若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新晃未到疫区的,返晃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一人一户一专班”的要求,采取单独居家隔离14天。如不能满足单独居家隔离条件和要求的,要到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非公职人员离开新晃未到疫区的,返晃后由所在乡镇负责对其实施居家隔离。确因工作需要及采购生产生活急需物资,短时间出晃的返晃人员,由所在单位、乡镇对其进行日常监测。
6.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用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通知》(怀防控发〔2020〕45号)规定对有关对象进行中药防疫,确保主动防治。
7.因落实隔离措施导致家庭日常生活困难的,可寻求所在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组(社区、居委会)帮助。务工人员、复工复学人员一律按照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统一规定执行。
8.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村组(社区、居委会)必须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此 令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责编: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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