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惩罚非处女,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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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是怎么处置犯罪的处女
封建社会,往往是有连坐制度,具有野蛮和残酷性。官员犯罪,往往家属受到牵连。首先,在古代罪大恶极的犯罪就是谋反。如遇此类犯罪,官员连同家属往往是抄家斩首,一大家子基本被屠戮殆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满门抄斩。例如明代的方孝儒,因痛骂明成祖朱棣篡位,被灭了十族。其次,一些大贪污犯罪的官员被查抄,下狱治罪后,他们的妻妾女儿被流放到边疆,发配去戍边,终身为奴。这些官太太,大小姐平时养尊处优贯了,无法忍受边关艰苦的条件,还时长受到边关士卒的欺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承受着身体和心理双重折磨后,很多人都活不长。第三,有罪官员的妻女,会发配给有功之臣做侍妾,也就是小老婆。虽然这些官太太会对自己原来的老公不舍,大小姐也会无比眷恋原有的生活。但是对于她们来说,这已经全是比较人道的方式了。第四,最无耻的惩罚方式,有罪官员的妻妾,女儿,比较有姿色的,会被选出来充当官妓,被大小官员轮流强上。这些女人当中的很多人不堪凌辱而自杀。古代政治斗争十分残酷,很多官员是今天春分得意,明日就沦为阶下囚。有些家属往往对于他们在官场经历一无所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带上了枷锁,其实很冤的。所以古代的官太太,大小姐不好当啊!!!
二、古代女生犯错怎么惩罚
女子在中国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们处于男性附属品的地位,深居简出。
因此犯罪的几率较之男性,当是凤毛麟角。
不过,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过激行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
于是,如何给女人施以刑罚,成了一个颇让人伤脑筋的问题。
内乡县衙与故宫、河北保定总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称“中国古代四大官衙”,成为现在衙门文化的研究中心。
这里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审的完整程序,许多刑罚措施也都有记录,特别是对女犯人的惩罚,非常详细。
那时,还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
有的牢特别狭小阴暗,人在里面只能一直跪着,无法直立,是专门用来对付不太驯顺的女犯人的。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女子在中国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们处于男性附属品的地位,深居简出。
因此犯罪的几率较之男性,当是凤毛麟角。
不过,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过激行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
于是,如何给女人施以刑罚,成了一个颇让人伤脑筋的问题。
内乡县衙与故宫、河北保定总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称“中国古代四大官衙”,成为现在衙门文化的研究中心。
这里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审的完整程序,许多刑罚措施也都有记录,特别是对女犯人的惩罚,非常详细。
那时,还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
有的牢特别狭小阴暗,人在里面只能一直跪着,无法直立,是专门用来对付不太驯顺的女犯人的。
三、上世纪90年代人们如何对非处女朋友
这要看是哪个国家就中国来说 未婚女子非处的话是非常受歧视的
四、如何惩罚古代美
答:悬吊刑吊乳头: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罚,即用细绳拴住两个乳头,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骑木驴游街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初期的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女犯游街时,全身衣裤被完全剥光,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由四名大汉抬着示众。而在明清期间,木驴刑具则成为一种更为残酷下流的刑罚。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电刑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乳头上或者插入下体,强烈的电流刺激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赤裸的肉体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强制排泄在公开浣肠时,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着,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她的屁股将高高撅起,后方清楚暴露出来的gang门正对着为公开浣肠准备好的沙台,为了防止女人挣脱,犯人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两腿被拉开固定在示众台的镣铐上,呈现“人”字型被压制住。接着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门,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肛门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当场晕死过去。所谓yin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下体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滕条抽yinhu: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下体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下体,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阴道后用火点燃。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下体,在其中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插进女犯的下体,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下体。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下体血肉模糊。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下体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下体。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下体,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兽性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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